題一:我們交易是因為交易可使我們將過多的物品賣出以換得我們缺少或不足的物品。這是
題二:我們交易是因為交易可將我們不想要的物品賣出以換取一些我們想要的物品。這是
沒有人會付出任何代價購買免費物品 (free good) 或經濟劣品 (economic bad) 的。只有經濟物品才會在市場交易。
題一解釋:既然市場交易的都是「多優於少」 (more is preferred
to less) 的經濟物品,那麼即使是對賣方來說,它的量又怎會是「過多」的呢!相反,只要是經濟物品,它的量便一定是「不足」的。因此,無論是我們買入的、或是賣出的經濟物品,對我們來說它們都是不足的、都是有價值的!
題二解釋:如上述所說,在市場交易的都是經濟物品,既然如此,就算是你賣出的物品,也絕不會是你不想要的物品!
小結:
在市場交易的物品都是經濟物品,即使是對賣方來說,它們都是有價值的物品,絕不會過多,也絕不會不想要!
既然賣出的物品不是我們「過多的物品」也不是我們「不想要的物品」,那麼我們為甚麼仍要進行交易將物品賣出換取其他東西呢?讓我們看看以下仙姐和
Lisa 姐的例子。
由有效的資源分配說起
Lisa 姐擁有一珍貴曲譜,以下是他們對這曲譜的使用價值 (use value):
曲譜在 Lisa 姐手上時,它的使用價值只有 $2000。
若曲譜為仙姐所得,則曲譜的使用價值便是 $9000。
若透過資源的重新分配,將曲譜由 Lisa 姐轉到仙姐手中,曲譜的使用價值將增加 $7000 ($9000 - $2000)。若將資源
(曲譜) 重新分配的代價為零,則我們可得出以下的結論:
曲譜為 Lisa 姐所有是一種「浪費」。從另一角度看,若曲譜為仙姐所有,資源分配將更有效率,浪費將不再存在。
資源的再分配 -交易
在經濟學的假設下,Lisa 姐和仙姐都只會為自己謀取私利,Lisa 絕不會為使資源分配得更有效率而無端端將曲譜送給仙姐。如此則資源的分配是否無法達至最佳的狀態呢?
假如 Lisa 姐和仙姐都為自己的私利而努力,則 Lisa 姐和仙姐必會進行交易。如上述假設,私產轉讓的交易費用是零,若 Lisa
姐將曲譜以 $5000 賣給仙姐,Lisa 姐和仙姐將同時獲利,而資源的分配也將達至最佳的狀態。
Lisa 姐賣出曲譜的得益
= $5000 (所得的價格) - $2000 (所失的使用價值)
= $3000
仙姐購買曲譜的得益
= $9000 (所得使用價值) - $5000 (所付價格)
= $4000
在上一節我們說:若曲譜轉至仙姐手中,使用價值將增加 $7000。現在她倆各為自己的私利進行交易,並成功將這 $7000 的得益瓜分
(Lisa 姐得 $3000;仙姐得 $4000)。不但如此,資源的分配更透過她倆為私利而進行的交易而達至最佳的狀態!
提提你:價格不一定是 $5000。只要價格在 $2000 至 $9000
之間,交易仍會進行,唯一不同是她倆的得益會有所不同。
而價格最終是較接近 $9000 還是 $2000,則不得而知了。可知的是:只要交易費用不是「過高」,她們為求賺取交易的得益,必會透過議價定出一個位於
$2000 至 $9000 的價格。
總結:交易必須的條件
交易不是為了將過多或不想要的物品換取其他東西。如上述例子,曲譜對於她倆都是有價值、多優於少的經濟物品。
在局限下爭利的假設下,交易只有一個目的:爭取私利。當以下條件同時出現時,交易將帶來得益:
- 當任何兩人對相同的物品有不同的邊際價值時 (Use values
among individuals are different at the margin)
- 該物品是私產 (若不,則沒有人會付出金錢購買)
- 交易所涉及的費用低於交易相方的邊際價際差額。(在上述例子,若交易費用大於
$7000,則交易便不會進行。)
簡單來說,只要交易的得益大於交易所須付出的代價,交易將會進行。
下回預告:交易定理 (Theorem of Exchange)
考考你:
題三:如果 A 君比 B 君擁有較多蘋果,A 君將會把蘋果賣給 B 君。這是
題四:假如蘋果是私產,當兩人對相同的蘋果的邊際價值 (MUV) 不同時,交易必會進行。這是
Econman (15 / 11/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