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的精神是「大膽假設,小心求証」。所有的理論m是建基於一些可被事實否定 (refutable
by facts) 的假說 (hypothesis)。科學的要旨不是求對,而是求可能錯。為什麼呢?為什麼科學不是追求一定對,反而是堅持可能錯?試看下面的例子。
設飛機失事,所有人死亡,只有小強無恙。有人解釋說:「因為他福星高照才僥倖生還。」小強幸運可能是事實,但這個理論卻絕不是個科學的解釋。因為人死了就說他不幸,死不了就說他幸運,這個所謂的理論永不可能錯。但這種不可能錯的理論卻完全沒有用途,因為我們無法事先知道誰是幸運,誰屬不幸。
試看另一解釋:「小強生還是因為他坐在A1座位。」這理論未必正確,但卻是個科學的解釋。為什麼呢?因為這假說可被事實驗証。如果在下次飛機失事中,死者包括A1座位的乘客,則上述理論被事實否定 (refuted by facts)。相反,若一次又一次的飛機失事中,A1座位的乘客都能生還,則上述理論便被事實確認了 (confirmed by facts)。若如是,則這理論大有用途。例如我們下次撘飛機時,可以和乜太爭坐A1座位,以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