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集講到不論 price taking model 或 price searching
model m無法解釋為什麼香港醫生大m反對醫藥分家。這豈不是說兩個 model m係廢鵅H您話呢?
要理解「醫藥分家」這個課題,我們必須考慮現實世界的的局限條件 (constraints)。一般來說,這類問題大多可以交易費用
(transaction costs) 及資訊費用 (information cost) 來解釋。
在現實世界中,資訊差異 (asymmetric information)
的情況十分普遍。例如醫生可隱瞞病人的病情,以收取較高的診金。
而在醫藥不分家的情況下,病人有利亦有弊:
利:第一,因為病人不須往其他地方配藥,所以可節省交易費用。第二、因為現時香港藥劑師人數少,病人購買藥物的資訊費用十分高,所以由醫生代售藥物給病人可減少購買到假藥
(fake drugs) 的機會。
弊:病人對藥物的資訊費用十分高昂,而且撘銷的做法會更進一步使這費用增加,結果使醫生可收取較高昂的藥費。
在醫藥不分家的情況下,醫生的收入較高,但這對病人郤未必沒有益處,因為這做法能替病人節省交易費用。而醫藥分家後,醫生的收入減少,但病人必定得益嗎?
考考您:
題一:設政府立法實施醫藥分家,嚴禁醫生直接售賣藥物給病人,您認為病人會受損,還是得益呢?
題二:設政府立法規定私家醫生必須設法使病人有權選擇自行往其他地方配藥,您認為病人會受損,還是得益呢?
題三:醫藥分家後,藥劑師 (pharmacists)的收入會上升,還是正降?
上升
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