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為患,千古如一


仍記得某次大陸水災,人民解放軍以血肉之軀力拒洪鋒。唉!千古以來炎黃子孫飽受洪水之苦,時至今日,黃河、長江等大河仍時有氾濫。水災似是永不完的惡夢。不得不問:

『在科技發達的今天,點解仍時有水災?點解水 災總要在中國發生,唔通外國無大河?是天不佑中華民族,還是中國人自討苦吃?

 

私產可以抗洪 (論科技、產權、洪水之關係)


防洪是一種投資,回報是減少洪水帶來的損失。但應由誰承擔防洪的費用呢?假若河流與兩岸土地全是我的私產,只要防洪的投資回報「夠高」,我便願意承擔防洪的費用!在這情況下,科技便大派用場了!

假若河流兩岸是「公產 (common property)」又如何?又有誰願意承擔防洪的費用?

如果我投資防洪,使兩岸經濟活動的收益提高,必招至更多人爭奪使用兩岸的土地,於是我投資的成果也將成為「公產」。一句話,無論科技多發達,若解決不了產權問題,便難以解決水災問題!

科技的確可助預防洪水的降臨,但有科技而無私產,科技將無用武之地!

 

良心是治不好洪水的


中國共黨政府多年以來行「名義上的公產制」,不尊重私產,把財富、土地全歸「國有」。(所謂「國有」即共黨的「大頭目」所有。) 既然土地,河流為國有,私人投資防洪的積極性必然減少!


即使居民願意出錢,也要得官員批准,得官員批准後,還可能要得官員決定要多少經費,由那間公司負責防洪工作,最後會有甚麼結果不用多說,只看香港居屋的質素和貪污便心中有數!在大陸,不利害十倍,也有八倍吧!老百姓不是蠢材,又怎會自投羅網出錢防洪益那些官大哥呢!


私人既不多大願意投資防洪,官大人就更不會認真防洪。(有良心的例外。)防洪做得不好,不是官大哥的損失,(就如香港的高官,大不了調調職,使死?) 假若防洪做得好,官大人不會得益,反可能有損失!損失一些中飽私囊、過水濕腳的機會!君不見每次水災,各地炎黃子孫都會奉上大批大批物資和金錢嗎?


沒有明確的私產制,沒有一個民主而負責的政府,防洪就只有依賴官員的良心了,但良心治得好洪水嗎?

以大禹之賢治水,尚且險死還生,貪官治水,可乎?

 

 

經濟人 (4/8/2000)

只以「產權」分析防洪,實有所不足,但筆者旨在控訴,有機會再以 「共用物品 (public good)」和「交易費用」繼續探討防洪問題!

 

 

 


人肉長城,血肉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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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考你:

假若農地為政府擁有,農戶可以合約方式向政府租用土地。年期約為數年。(這與大陸現行制度相約。)

若年期由數年增加至十數年,在農地上的投資會增加還是減少?

增加 減少

若再由十數年增加至數十年,投資會

增加 減少

若再由十年增加至一百年呢?

增加 減少

若農戶有權進行一切防洪的工程,而政府不作任何干預。當土地年期延長,農民會否更積極防洪呢?

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