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稅-鋤貧篇
正當特區政府大「談」扶貧之際,國際貨幣基金會於 14/11/2000 建議香港政府開徵銷售稅 (sales
tax) 以拓闊稅基 (tax base)。建議中的銷售稅不折不扣是個「鋤貧政策」。為什麼呢?請看下面《抽煙的故事》,便自有分曉。
抽煙的故事
Lisa 姐是名中學教師,每月薪金為 $60000,而她的好友家英哥則是個月薪 $6000 的看更阿哥。他倆共同的嗜好是抽煙。
假設:
- 香煙每包 $30,而其中 $15 為政府的煙草稅 (tobacco tax)。
- Lisa 姐及家英哥每人每月各抽煙 30 包。
- 沒有任何免稅額 (tax allowance),即所有收入均為應課稅收入 (taxable
income)。
考考您:
按上述假設,回答下列各問題。
從以上故事可見,若政府從消費徵稅,較低收入的市民所繳交的稅款會佔其收入的比例較大,因此會嚴重降低窮人的生活質素,加劇貧富懸殊。
題五:政府縱不做「劫富濟貧」的羅賓漢,也不應開徵銷售稅使窮人雪上加霜。你同意嗎?
同意
不同意
(Econman 20 / 11 /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