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 戰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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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何害之有?


盜竊會引致財富再分配,但一得一失,對社會整體來說豈非沒有任何淨損失 (no net loss)?

經濟學有關盜竊的討論甚豐,總括來說,可以從三方面看盜竊對社會的害處。

害處一:一般而言,因為竊賊 (和購買贓物的人) 對贓物的價值必定比物主低,所以盜竊行為對社會做成淨損失 !

因為物主對贓物的價值較竊賊高的緣故,所以某類案件的竊賊會把贓物賣回給原來的物主。您知道那類案件的犯人會這樣做嗎?

害處二:竊賊做案時付出的腦力、體力和時間等成本,全屬浪費。原因是社會的總產出並無因此而增加。

害處三:市民用在防盜上的支出例如購買門鎖及聘請保安的金錢,亦屬浪費。


上述的分析,故妄言之,故妄聽之。

自私既可使人辛勤工作,造福人群;亦可使人淪為盜賊,為害社會。知道「盜竊的害處」和知道「颱風的害處」一樣,同屬於事無補!

 

 

 

經濟人 (7 / 11/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