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何謂需求彈性?>中提到以下計算
elasticity of demand 的公式。

此外也提到 demand elasticity 可按 Ed 的數值作以下分類:
1. Elastic demand:
Ed > 1; 即需求量改變的百分率 > 價格改變的百分率 (% change in quantity demanded
> % change in price )。
2. Unit elastic demand:
Ed = 1; 即需求量的改變百分率 = 價格改變百分率。
3. Inelastic demand:
Ed < 1; 即需求量的改變百分率 < 價格的改變百分率。
為甚麼要將彈性如此分類?是偶然?是經濟學家無嘢搞搵嘢搞?
(由於 perfectly elastic demand 可歸入 elastic demand
的類別,而 perfectly inelastic demand 則可歸入 inelastic demand,因此基本上可說只有三大類別。)
以價格和需求量的改變百分率計算彈性的原因
銷售收益 (revenue) 是價格與銷售量的相乘,公式如下:
Revenue = Price × Quantity transacted (銷量)
而當價格上升時,需求量便會下降。因此,銷售收益是升是降便要比較價格的上升百分率
和 需求量的下降百分率了。以下為三種可能出現的情況:
1. 銷售收益下降
需求量的下降百分率 > 價格上升百分率 ,銷售收益便會減少。這情況被歸類為「高彈性需求 (elastic demand)」。
2. 銷售收益不變
需求量的下降百分率 = 價格上升百分率 ,銷售收益不變。這被歸類為「單一彈性需求
(unit elastic demand)」。
3. 銷售收益上升
需求量的下降百分率 < 價格上升百分率 ,銷售收益上升。這被歸類為「低彈性需求 (inelastic demand)」。
總結:
經濟學以價格和需求量改變的百分率計算 Ed,並以 "1"
作為高、低彈性的分界,這絕非偶然,而是基於價格變動對銷售收益的不同影響而定的。至於這分類有何作用則不是三言兩語可解,有機會再另文介紹它們的用處。
(請看入魔篇 之<< 點解咁
Def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