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物品 - 公爵夫人的花園 (下篇)
上回說到公爵為花園收費問題傷透腦筋 .......
以下是各方面的見解:
- 公爵的正室:花園是她的私產,她堅持要收費才讓妃子享用。
- 公爵的妃子:花園是共用物品,若每次收費,會減少她到花園的次數,不能達至分配效率
(allocative efficiency) ,要達至分配效率便不應收費。
- 經濟大臣:由公爵以稅項支付妃子使用花園,花園的使用便可達至分配效率。
- 公爵:以稅項支付有可能帶來其他的資源錯配。
高球會的收費
滿懷心事的公爵決定到高球會,一邊打球、一邊靜思。偶然公爵發現右方的高球會宣傳海報,於是立即回宮召來經濟大臣相議,並將下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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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子到花園遊玩的次數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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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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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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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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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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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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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子到花園遊玩的邊際價值 (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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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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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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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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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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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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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她到花園的邊際成本 (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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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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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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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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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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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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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園帶來的總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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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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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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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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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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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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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問經濟大臣:如果要求妃子一次過繳付 $100 給正室後,讓她任意到花園遊玩而不用再付其他費用,妃子會到花園的次數是多少呢?
解釋:答案是 5 次。
妃子到花園 5 次 的 MV = 0,即使讓她任意到花園,她最多也只會到 5次。妃子的總價值
= 40 + 30 + 20 + 10 + 0
= $100
妃子最多願意一次過支付 $100 換取到花園的權利。
公爵說:只要讓正室以「一筆過收費」 (lump-sum fee) 的形式收費便可解決問題。一方面正室可以收費,另一方面妃子仍會到花園
5 次,達至花園的分配效率 (即 MV = MC)。
價格分歧 (Price discrimination)
經濟大臣想了想問:如果其他妃子也要求到花園,但她們的總價值低於 $100,可麼她們便不會到花園,最後花園的使用仍不會達至分配效率。我認為還是以稅項支付公爵夫人好,因為所有妃子都可使用花園,直至她們對花園的
MV = 0 為止。
公爵回應說:若不同的妃子對花園的總價值不同,便讓她們付不同的費用。假若妃子甲的總價值只是
$50,便讓她一筆過付 $50,而如果妃子乙的總價值是 $30,便一次過收她 $30 好了。這樣不是解決問題了嗎?
總結
讓多一人享用共用物品的邊際成本是零 (Marginal cost of serving an additional customer
is zero)。若使用邊際價格收費或單一價格收費 (per-unit pricing),而收費大於零,便會使共用物品的邊際使用價值 (MV)
高於邊際使用成本。使共用物品的使用量減少而不能達至分配效率。
但若以 "lump-sum fee" 的形式收費,並按不同使用者不同的總價值收費,便不會減少共用物品的使用量。
當然,支持政府干預的人或會說:按不同顧客收取不同的費用至少會增加議價的交易費用,因此未必可行。但回心一想:有誰可以肯定政府干預的費用一定較低?一定可帶來更大的得益呢?
考考你:
題一:電腦軟件是否共用物品?
軟件公司將軟件的使用權以 "license" 的形式售與不同機構,此外有些公司會以特惠價將
"license" 售與教育機構。請以此解答下列各題:
題二:這可否使教育機構得益?
題三:這可否使軟件公司收取更高的得益?
題四:這可否使軟件的總價值提高?
(Econman 5 / 12 / 2000)